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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方法] 201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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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9: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研究
  一、背景和意义
  《土地管理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规定,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对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中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所收缴的费用将作为财政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随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的展开,国家用于耕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专项资金已逐步到位,如何实现专项资金依法、合理、有效使用是资金使用和管理中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
  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强化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管理,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和项目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指导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工作,必须尽快研究和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这是管理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前提,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技术工作。
  只有研究制订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才能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审查、项目经济可行性论证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才能合理配置项目资金,为资金使用效益评价提供依据,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提供保障,因此该项研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 华 考 试 网
  二、目标
  通过研究,制订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管理体制,从而实现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从预算标准的制订、预算编制及审查、预算标准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任务
  结合目标,本课题的主要任务是:
  1、制订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
  2、指导地方开展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
  3、研究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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