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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方法] 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资料:土地权利概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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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9: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五节 土地权利制度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基础
  科学合理的土地权利制度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土地产权作为最重要的具有经济意义的民事权利,不但是社会进步的象征,而且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土地产权不清,就没有合理的激励机制,人们也无须对自己的土地行为承担责任,更不可能产生创业的积极性。孟子讲,无恒产者无恒心;夫仁政,自经界始(行仁政,必须划清土地界限)。因此,要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首先建立合理稳定的土地财产秩序,使土地财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激发土地权利人追求长远利益的积极性,不断增加投入,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减少短期行为,从而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先进的财产权制度,包括土地权利制度。这些国家和地区在民法、物权法、土地权利法及有关行政法规中,都做出了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来自www.Examw.com
  从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封建社会一直重复着土地兼并——农民起义——改朝换代——土地重新分配——土地再兼并——农民再起义——朝代再更换这样一个循环,朝代的更替无不与土地权利制度紧密相连。凡是经济繁荣、社会稳定都是地权平均、人民的土地权利能够得到较好保护的时期,如唐朝的均田制;凡是经济萧条、社会动荡一定是土地兼并严重、人民的土地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时期,如两汉的土地兼并。建国五十年的实践也证明了土地权利制度的重要作用。建国初期进行的土地改革,通过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据史料记载,1952年左右,全国绝大多数农户达到了解放前中农的水平。后来,由于在合作化中违背农民意愿,特别是后来的人民公社运动剥夺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对生产力造成了极大破坏。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了农民土地财产权,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质的飞跃。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通过不断明晰国家和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土地产权关系,使土地使用权成为社会经济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由于土地使用权成为国有企业的财产,通过显化并盘活土地存量资产,实施土地置换,开展土地抵押融资,许多国有企业减轻了负债,增加了就业,逐步从困境中摆脱出来。同时,由于明确了土地使用权,大大改善了投资环境,引进的外资也越来越多,民营经济也逐渐壮大,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一派蒸蒸日上、欣欣向荣的大好景象,展示出美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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