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5|回复: 0

[理论与方法] 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理论与方法第一章(1)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6 19: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土地权利概述
  第一节 土地权利的概念及特征
  一、土地权利概念
  土地权利是土地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一般属不动产物权范畴,是指权利人按照法律的规定直接支配土地的权利。所谓支配,就是直接对土地实施取得利益的各种行为。
  权利人对土地的直接支配,体现为土地权利的四项基本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是指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各种可能性。
  占有指对土地事实上的管领,也即实际控制的权能。它总是表现为一种持续的状态。如土地租赁中土地承租人对土地的实际占用等。
  使用指按照土地的性能和用途利用土地,从而实现利益的权能。如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建造厂房,在耕地上种植农作物等。
  收益指获取土地利用带来的经济收入。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利用土地的自然属性获得收益,如在耕地上种植农作物直接收获粮食;二是依一定法律关系的存在而获得收益,如把土地出租而收取租金等。
  处分指权利人依法对土地进行处置,从而决定土地命运的权能。包括事实上的处分与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指对土地进行实质上的变形、改造等物理上的事实行为,如对土地进行平整等。法律上的处分指使土地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等,处分权能在这里更多地指法律上的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四项基本权能,反映了各种土地权利的内涵。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些情况下,权能之间会发生吸收和竞合。如占有权能就经常会被使用权能吸收,使用权能也可能与处分权能发生竞合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8 07:37 , Processed in 0.26609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