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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精讲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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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9: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效的概念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时效的成立应有两个要素:第一,一定的事实状态存在,这是时效产生的基础。一定的事实状态是指占有他人财产或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等客观情况。第二,该事实状态持续达一定的期间,这是时效产生的时间要件。具备以上的要素,就会依法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即要引起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根据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的不同,发生当事人因对他人财产的占有而取得权利或因不行使权利而丧失权利的法律效果。
时效的性质
(一)时效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时效的法律效果,无论是导致权利取得,还是引起权利消灭,均为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根据。因此,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二)时效属于强制性规定来自www.Examw.com
法律关于时效的规定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意思表示而约定排除时效的适用,或改变时效的期间及其效力。当事人关于排除时效适用、变更时效期间或事先抛弃时效利益的约定无效。但须注意的是,当时效发生法律效果后,当事人放弃时效产生的利益,则是法律所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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