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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精讲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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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9: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效的种类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不同以及由此导致的法律效果的不同,时效分为两种类型: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消灭时效)。前者的事实状态为占有他人的财产,法律效果为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后者的事实状态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法律效果为权利失去法律的强制性保护。我国现行民事立法没有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民法通则》只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
时效制度的意义
(一)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二)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三)有利于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纠纷
例题:时效(    )。
A.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B.其成立应有两个要素:第一,一定的事实状态存在。第二,该事实状态持续达一定的期间   
C.时效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D.时效属于强制性规定   
E.时效属于非强制性规定
答案:ABCD  中华考试网
解析:时效属于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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