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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讲义之意思表示概念(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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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9: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沉默形式。沉默形式,指既无语言又无行动表示的不作为形式。一般而言,当事人如果不作为,就无法把其内心意思表不表达于外,故不能作为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赋予当事人的不作为以一定的意思表示效力,使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如《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二)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人们进行法律行为,又不希望其立即发生预期法律后果,而等待一定事实发生或者一定期限届至时,才让其发生法律后果;同样,也有不希望其效力永存,等待一定事实发生或者一定期限届至时终止其法律效力。从这种意义上说,可视为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上述行为包括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来自www.Examw.com  
  例题:(    ) 指既无语言又无行动表示的不作为形式。   
  A.审核登记形式
  B.公告形式
  C.沉默形式
  D.推定形式  
  答案:C   
  解析:沉默形式,指既无语言又无行动表示的不作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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