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73|回复: 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012房产经纪人房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第八章第七节(5)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9 19: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交易手续费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6号)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地产转让时,其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必须经有批准权的物价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住房交易手续费按以下标准计收:
(1)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2)住房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100元,由出租人承担。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住房交易量及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相关文章:
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第八章考点
2012房产经纪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第一章汇总
2012房产经纪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第二章汇总
2012房产经纪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第三章汇总
2012房产经纪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第四章汇总
2012房产经纪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第五章汇总
更多关注:
辅导资料

考试培训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考试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4 07:58 , Processed in 0.225016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