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04|回复: 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012房地产经纪人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贷款的种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9 19: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系统的复习房产经纪人考试的知识点,本文将针对房产经纪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部分知识点进行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按贷款对象及用途,房地产贷款可分为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按贷款保证方式,房地产贷款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按贷款利率是否变化,房地产贷款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按贷款期限长短,房地产贷款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按贷款风险的承受对象,房地产贷款可分自营性贷款和委托性贷款。
1.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用房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
商业用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建造和大修理以商业为用途的各类型房产的贷款。一般分为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和法人商业用房贷款。
2.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无需提供担保的贷款。 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由第三人提供保证发放的贷款。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贷款主要是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的房地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借款人为债务人,贷款人为债权人;债权人同时也是抵押权人,但债务人不一定是抵押人。抵押人是指将其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房地产抵押,可分为房屋所有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其中,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在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中,典型的是预购商品住宅贷款抵押,又称住房抵押贷款。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中国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房地产抵押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相关文章:
2012房产经纪人考试房地产经纪概论辅导汇总
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第九章考点
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第八章考点
更多关注:
辅导资料

考试培训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考试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5 02:34 , Processed in 0.167745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