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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012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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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9 19: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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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依据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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