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1 L7 H' J$ O1 f' a6 ?3 L. G
依据基金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我国目前设立的基金则为契约型基金。
" |, {3 n2 I `) c( s ^ 一、契约型基金
$ r* K ]* t) w1 {& j/ O# g; ]0 R/ V 契约型基金由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而基金合同条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规范。
: p2 }- ^- S" ~% U& G- ^ 基金公司有不同的基金合同;权益证券化。它将受益权证券化,通过发行受益单位,使投资者作为基金受益人,分享基金经营成果。其设立的法律文件是信托契约,没有基金章程。5 K0 u& n; B6 g$ ?' O4 C: c
二、公司型基金
, m v Q- H V+ M* J0 L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
: Q9 \! Q0 L s# G t$ t. L 三、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 [4 {6 n+ w( R1 M5 g: E8 u( u( x (一)法律形式不同
0 z3 T; [ V8 m# e3 z$ `* s7 L9 R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1 @" n1 \" |* G% C) \6 y+ p4 q8 | (二)投资者地位不同
+ ?7 Q* u9 N% Z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成立。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后成为该基金的股东。
, u Z p! s, ^ (三)基金营运依据不同# {# b3 U* V; k. Q. H" n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8 ]5 f- { B! f
公司型基金的优点是法律关系明确清晰,监督约束机制较为完善;但契约型基金在设立上更为简单易行。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形式的不同,并无优劣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