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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2011年综合法律知识练习题及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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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19: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审判阶段,可以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只能是( )。0 @, z% u: G: r- d/ Q3 I$ b
A.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6 u1 h& m# Y0 J( ^  i
B.被告人的监护人 0 h" q. \; U( u1 }& A
C.人民团体推荐的人
. w/ ?! @  ?$ U, n# E" nD.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 Y' Y9 y! m7 _! F( L【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人民法院有权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只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2 F. B* R% v* ~+ g: |6 M【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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