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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2011年综合法律知识练习题及答案(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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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19: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济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但不得将经济林的林地改为( )。
9 b" Y3 `# o( u% q: v4 d3 ?A.薪炭林地
- {+ M  \. r$ _' TB.非林地 , e5 P* {9 `! d- s
C.用材林地 2 k: m+ p' H. v0 f
D.竹林地
- y+ F, l4 e2 B% [, ^8 A+ q% f( Q, V0 S! r2 F8 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林地的经营管理权。我国《森林法》第15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可见,经济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经济林属于林地,其使用权可以转让、入股,但不得改为非林地。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1 h; _3 l, A6 ?$ e2 I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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