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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试题]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知识真题精选及解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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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19: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多项选择第41题)! B+ V& D/ I) E) ~1 d6 Y- n
3.下列关于复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2 u, [1 Z) O! ~1 x2 |. ]* p# a# [A.复代理适用于委托代理
" C1 n# `8 p6 |( d3 C! O  ~B.委托代理的复代理需要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但紧急情况除外% [$ W0 Q* s/ i0 t
C.复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6 a9 w. r! w* qD.复代理人由代理人选定且是代理人的代理人2 r, H4 U0 D$ s% [
3. 正确答案:ACD
* _! t6 f) O' d  ]! r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法中的复代理制度。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为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将代理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复代理适用于委托代理,接受转托的人称为复代理人。复代理的代理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B项表述不全面,委托代理的复代理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且被代理人同意的,也构成有权复代理。, o( Q5 Z2 [% A' ]5 C
(2007年多项选择第42题)
) {! ~* H  \1 O6 [: V/ v4.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
/ A1 V" d5 e/ }$ c8 jA.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代理人主张权利
- k/ j: V3 z+ \, u8 u4 rB.权利人提起诉讼后又撤诉0 @9 ?/ H% W! h" q' Z. P2 ~
C.义务人口头承诺履行义务
; ~" j( i3 g  E: V6 ~! s1 j  cD.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  H2 b7 K; d$ {! Y, r/ Z' F0 i' X
4. 正确答案:AC- {! _& H* U9 x; z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39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l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l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以上可知,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主要包括,(1)提起诉讼。但起诉后又撤诉的,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主张权利,包括向义务人的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等提出要求。(3)承诺履行,即义务人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所作出的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N- ], Y; h7 a8 {
(2006年多项选择第41题)0 n& P1 ?3 J' Z) m% [; a7 |
5.小张是年满9周岁的小学生。小张从事的以下行为中,他人不得主张无效的有( )。
9 O0 D6 O  }, c/ R8 GA.签订买卖校服的合同
( B, Q4 m/ b4 u* y  D; E$ Y# }B.接受学校的奖励
- A# i7 F6 V: p& b0 b0 f+ RC.接受赠与
2 @& a+ m2 h$ _D.将自己的钢笔赠与他人
( g* [7 ~6 W- ]: G' J5 ^3 c5.正确答案:BC
3 R& x5 j: x7 A+ p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l2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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