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90|回复: 0

[考试试题]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知识真题精选及解析91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8 19: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5年多项选择第63题)
) o! g) E6 t, |18.我国证券法确定了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和公告制度。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包括( )。  N: y: A( K/ t3 V
A.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g6 B& t' b% Y
B.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 n7 D: M6 j2 L* z5 J; kC.持有公司3%股份的股东持有股份情况发生变化
6 B1 o# Z7 O6 h- g  CD.法院依法撤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 D, O  T1 s* y0 u" d5 z1 K正确答案:ABD
! Z0 C. {* u/ L" ]6 [- X5 A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证券法重大事件临时报告制度。根据《证券法》第67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9 p  `: z, f1 B* m5 H
(2005年多项选择第64题)
# H1 J) _0 j; e5 F- g% n19.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可以用于( )。
! b2 S! K2 K2 ?5 n( R! L- o* U! [% n4 DA.银行存款) v2 k! s/ r' a6 W9 v. k& C  d
B.买卖政府债券$ k8 C5 O7 [& _/ k2 t; D+ z
C.买卖金融债券
- C. e1 o: l2 i+ Y0 z9 e8 V* Y" z9 |D.设立证券经营机构( p5 p5 m) D& p% {
正确答案:ABC
3 R8 y+ }& w; V2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保险法》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2 21:31 , Processed in 0.222672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