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4 j+ R# ~+ }7 c: o, X7 u# o3 R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8 v) _" I. D) o* P3 |" U7 S3 D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T: `' }* ~6 |9 l8 i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的企业。
* I. h# N- D- ?% B+ Y" W$ H: p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都归于投资人个人所有。
, _- a: w, V5 l( F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S A. \ U( M 第四,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0 W" a) x9 Q, O7 ?6 I% e5 f/ W$ g' ^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 a+ R5 f4 ^$ w( |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 w; ^; ?5 x5 L/ P3 q1 Q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自然人,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M! y: t Y+ J& Z 2.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5 V# e2 D# r( ?$ b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管理。
) z a9 d$ [! F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9 V! c7 X$ |3 |; x. J) O3 i) L' k 考生需留意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事由及清算中债务清偿的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