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45|回复: 0

[考试辅导] 保险基础知识辅导:财产保险的概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8 22: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富保险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商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商定对所承保的财富及其有关益处因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情造成的损失踪承担抵偿责任的保险。
% t/ H. w7 o. Z5 v! U# U- |* O6 ?2 r1 o. K
  财富保险营业搜罗财富损失踪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营业。可保财富,搜罗物质形态和风物质形态的财富及其有关益处.以物质形态的财富及其相关益处作为保险标的的,凡是称为财富损失踪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富保险等。以风物质形态的财富及其相关益处作为保险标的的,凡是是指各类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家责任、产物责任、雇主责任、职沂ё兖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可是,并非所有的财富及其相关益处都可以作为财富保险的保险标的。只有按照法令划定,合适财富保险合同要求的财富及其相关益处,才能成为财富保险的保险标的。
) S" a$ X6 k( ]$ ]. J  损失踪抵偿原则是财富保险的焦点原则。它是指在财富保险中,当保险事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踪时,保险公司给以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踪抵偿,使其恢复到蒙受保险事情前的经济状况。损失踪抵偿原则搜罗两层寄义:一是“有损失踪,有抵偿”,二是“损失踪若干好多,抵偿若干好多”。坚持损失踪抵偿原则,一方面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益处,另一方面可以防止被保险人经由过程抵偿而获得额外益处,从而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在实施损失踪抵偿原则时应该注重,保险公司的抵偿金额以现实损失踪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益处为限,三者中又以低者为限。
$ x5 s; Z6 k/ N' v( E  一再保险分摊原则也是由损失踪抵偿原则派生出来的。一再保险是指投保人就统一保险标的、统一保险益处、统一保险事情分袂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一再保险的投保人理当将一再保险的有关情形通知各保险人。在一再保险的情形下,当一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和跨越保险价值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情向数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其损失踪抵偿必需在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被保险人所得抵偿总额不得跨越其保险价值。实施一再保险分摊原则,一方面,可以防止被保险人恶意操作一再保险,在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多次索赔,以获得额外益处;另一方面,可以连结保险公司应有的权力与义务的对等。常用的分摊体例有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赔款限额比例责任制和挨次责任制。除合同还有商定外,各保险公司之间一般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抵偿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5 18:54 , Processed in 0.23646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