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招办了解到,我市拟在2012年把指标生名额提高到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的70%,即将市一中、市二中、市实验中学、斗门一中等4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不超过70%的名额分到各初中,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为统招线下30分。 8 n, e3 x* @4 Y# W* m# @0 w & }" a% g! w7 f
为促进初、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遏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借读倾向,我市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从2007年开始逐步将市一中、市二中、市实验中学、斗门一中4所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指标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级中学,具有珠海户籍和珠海学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明年我市4所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将有不超过70%的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全市各初中。3 F [/ `- ~- b) M2 F
5 N; C! X& k, ?% z) [$ n 据市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是: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报考考生总数)×某所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的70%。原则上每所初中学校在每所示范性高中至少分配有一个指标生名额。录取时,根据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按指标生名额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示范性高中公布的统招线下30分以内。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计划无法完成的自动转为该校统招计划进行录取。3 |6 d9 I* H$ o3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