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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资料] 201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笔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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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民法概述4 z" W0 A- P% {* [9 M; h
  1、民法的概念9 P( ~* o. ?( q; |# l* a" q* H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注:土地承包合同不是。$ t& M' h) G+ g! x
  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 H* ^" w  y' X8 Z  E7 x
  A.城镇个体工商户4 P) f  }; d+ h1 o
  B.农村承包经营户0 ^2 \7 D' v7 J& B2 a
  C.公司法人
5 [/ ]5 `0 n& H  D.社会团体
$ c  F/ I! ?6 `( d) Z: W5 A  AC。本题考民事主体的登记。$ i; k7 v- }% r1 c
  《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A当选。第27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B不选。第41条规定:“(第1款)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第2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公司法》第8条第1款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C当选。《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D不选。
- M8 v; c  V( o; Z3 `/ n$ ?  2、民法的调整对象、渊源、适用范围
* x, R2 @( x* z! I! c  3、民法的基本原则 书中没有提到的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合同优先原则8 U+ L6 u8 a( Z  h6 e$ `
  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原则。2 I/ n# c( F1 m! R
  4、民事法律关系( T$ [8 O  \# C, e$ N0 |' P
  (一)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B$ f' {6 N* `  (二)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5 m2 U5 J) N, E) }& |! k, o% N5 X7 e  _  (1)事件;与人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如:出生、死亡;' {* {' D9 }; n+ i
  (2)行为:人有意识的活动。行为取得所有权需要登记,事件则事后登记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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