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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辅导] 2012年法律硕士法制史第一套精选试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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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3: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享有( )和( )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答案】外交特权豁免权
1 x* \  b# S3 p+ j0 _# l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这是我国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有外交关系的各国之间赋予有关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这些外交人员如果有人犯罪,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所在国的刑法,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外交特权和豁免权。4 u' g) m- M' r! R: W) T# l& J
  【考生注意】我国刑法第11条的规定,只能适用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外交人员。如果是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仍应按照刑法第6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 B7 R1 [. S) l! f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 )犯罪,可以(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J' V# ]) M+ T2 m  【答案】盲人从轻
6 A% n2 t4 i, ^3 i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生理缺陷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盲人和从轻。
& b( f# n0 x8 @  3.管制的期限,为( )以上( )以下。
9 o  v4 T% b; V  【答案】三个月二年# L2 b) Y8 e% L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管制刑的期限。《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三个月和二年。
- ~5 n- t8 G. ^; ?8 r* }* N  【考生注意】本题是一道法条题的题目。对于直接复述法条内容的法条题而言,最关键的是准确,要作到一字不错。以本题为例,有考生作答:三月、两年,这样的回答,两个填空都是错误的,尽管该考生可能对管制刑的期限问题非常清楚,但由于没有作到回答精确,白白丢失了两分。
& {. |: a  o9 @; }0 p: U, B' v, t2 {  4.追诉期限从( )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 )起计算。4 o. S$ @1 o. u# L5 s1 T" l
  【答案】犯罪之日终了之日" M4 S5 h0 V) V( J' C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犯罪之日和终了之日。
/ U0 D3 v7 ]" x5 c  g2 {  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 )、( )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f$ {5 v& \0 Q' ^8 t/ x. h9 l* r
  【答案】暴力威胁& p& @1 X7 K! o4 `5 `% x* W3 s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概念。《刑法》第294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暴力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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