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52|回复: 0

[法硕辅导] 浅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2 13: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如何报名?  每年一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力考生一般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有些院校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附加一些其他条件,具体可参看当年的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规定,下列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5 U8 ^5 t4 ^# B
  1.法学8 |6 ^; D9 m; t* w4 p% a
  2.经济法
# e3 o" u; l: q0 f/ B  3.国际法
6 b7 l% P) I3 Y  4.国际经济法
5 J- T5 [6 P6 B/ r  n  5.劳动改造法
  k1 f$ |( D0 F6 l6 x; _4 m! |9 c  6.商法
# C, Z2 e! V- c% H3 e; _; }  7.公证
: r* o3 P  t3 }% c& u) H  8.法律事务
. O8 c6 a0 n  J0 m. S; }  9.行政法
; c: Q8 K- E: q  R  10.律师
9 Z; A0 j6 S. x* i  w8 a$ w8 \& U  11.涉外经济与法律
; ?% R1 w8 V# v  12.知识产权法  q; y% r& u0 k7 k
  13.刑事法
0 A1 M/ E) _0 Y: X8 w" Z6 e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所报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现在,许多招生学校开展了网上报名,方便了广大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的考生,可同时报联考院校中的两所高校,分数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线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第二志愿仍有可能被调剂录取。& x  N3 n  A5 J0 O, p" N
  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的初试和复试?
& e- \; R( S- x0 b* B. P3 W) Q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共有四门考试科目:政治100分、外语100分,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 75分和民法学75分)、综合课(含法理学60分、宪法学50分、中国法制史40分)使用全国联考试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一月下旬,考试地点一般与报名地点相同。考试范围是:政治、外语的依据教育部制定的全国统考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综合课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1 M- V" F4 h: b5 c8 f( F
  初试结束后,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制定。2000年是往届考生325分以上,应届考生330分以上;2001年是往届考生340分以上,应届考生345分以上;2002年是往届考生340分以上,应届考生345分以上。2003年是往届考生320分以上,应届考生325分以上。对于西部地区的考生,每年的复试分数线要降低5分左右。
: L6 q3 G7 P1 M  从2003年开始,各招生院校加大了复试的力度,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应为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从而提高了复试的有效性。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还需进行笔试,科目一般不少于2门,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100分,而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 o6 F7 H8 ~" e$ u- Z% c' O# F+ u- K
  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 w$ U/ V! n. O6 N% t2 P. f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
* Q, X: z* R& R/ }7 q5 I* y+ l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7 h' V1 W3 H/ C6 C2 e5 x- b# Q4 V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7 y: N2 e6 _% f! u. k, j$ P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 I4 Q. |+ }+ j8 p: ^' o1 u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s7 s1 y! x* q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 M) X1 y$ o- B  E2 N  九、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安排?
+ i5 q4 i# w8 e6 }0 m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的特点是:/ j; L( ?0 R  e. N' j1 Z
  (1)以课程学习研究为主,在课程学习期间,不分专业,开设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等各门法律课程和相关课程。课程讲授注重实务性、应用性,兼顾全面,突出重点。
/ F2 q7 O% N% m- u6 J/ ]9 I  (2)在硕士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条件,选择有关专业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论文要求突出应用性,并由相应专业的导师进行指导。( I3 ?7 [* I& Q' b) i( F' ]3 q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 u- r6 \/ o! o# d% ^9 a7 W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 m- Q/ ^( c) L+ i  W: X  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择业?4 Z+ [( N' J! a0 \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均应当具备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5 g: b$ o& s- H5 P0 @6 @
  另外,有相当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考取了法学博士研究生。因此,对于广大非法律专业考生来说,考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在高起点上直接从事法律工作或进一步深造的最佳选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4-29 20:44 , Processed in 0.58847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