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著作权的归属与保护% |* O9 H) o, m0 }: l2 D C
(一)著作权的归属: }) ^9 E# p4 e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著作权属于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4 ~: O( H _, _8 j 2.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 D6 Z: N! `/ S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n( v' b* t# r& Q' y( c& h$ N( q
4.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m6 y+ \+ S0 U" F! P% U. B( } 5-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6 F6 ]5 u# T0 k3 c+ I9 o4 F 6.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V9 T4 b Z1 o$ ^! ?& B
7.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S! P) @- M! {8 U
8.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之外,其他著作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之外,其他著作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7 d( L* F6 |0 v" d) F/ K- H% @" S: O (二)著作权的保护期; X! v ^3 r# i: I0 o3 Z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 P6 D! u& F, b, I6 @ 公民的作品,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之外,其他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 c4 H% s( p' e k1 z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之外,其他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