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8 p6 o, E/ ~; n. [. O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一种,具有以下特征:, m; L% }' ^5 U9 g1 E. P
1.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公司的一般特征,它由法定数额的股东共同出资组织,依《公司法》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经济实体。
6 ~1 c$ r2 i3 Q& ?& Z: H% r 2.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相比较,最主要的特征是其股东均负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也就是说,股东除了自己认缴的股本以外,对公司债务不负任何责任。公司的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清偿。
% n, u0 |- d/ S/ f, G 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特征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权利凭证是出资证明书(或股单),而不是股票。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标准低于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的程序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另外,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双重性质,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典型的资合公司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