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包括(1) 会计法律(2) 会计行政法规(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 。 (1)会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①制定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通过,1985年5月1日起实施; 1999年10月31日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共七章52条 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④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没有明确列入适用范围。 (2)会计行政法规。 ①制定主体: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②代表法规: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6.21国务院发布) 《总会计师条例》(1990.12.31国务院发布)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制定主体: 国务院财政部门 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②构成:A、 会计规章、B、 会计规范性文件 A.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2.15。* P3 _4 w- X7 o8 D7 y!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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